王建新律师亲办案例
兄妹争房十多年
来源:王建新律师
发布时间:2010-06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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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妹十年从单位购房,但其当时从兄处贷款数万元,妹接收房后交兄装修,而装修好后,兄在未经妹同意的情况下搬了进去,双方因此产生纠纷,妹要房,兄拒绝搬出,数月后妹起诉兄,但因当时产权证没有办理下来,所以一、二审驳回了妹的诉讼请求。2008年妹将产权证办理下来。兄得知后,将妹诉到法院,以当初购房时双方有书面协议为由要求作为该房的共有人,由于经法院查明,在前面的数场诉讼中兄均未出示过书面协议,而被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,之后又上诉,但被二审发回重审。重审中经两次司法鉴定,最后认定书面协议是假的,因此再次被驳回了诉讼请求,二审维持了原判。该诉讼前后经历了十多年,经历了近十次庭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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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王建新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安徽乐业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403*********6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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