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建新律师亲办案例
车管所门前命案
来源:王建新律师
发布时间:2012-11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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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某日在车管所门前与死者因争夺业务发生口角,双方发生撕打,死者吃亏。次日死者携带刀具找被告报复,但被告未来。第三日死者仍携带刀具到现场,与被告相遇,死者举刀向被告刺来,被告抓住死者手拼命相夺。两人后扭打在一起,扭打之中被告夺过死者手中的刀具,推开死者夺路而逃。死者拼命猛追。死者追上被告后,两人又展开了一场夺刀之战。在争夺之中,被告向死者乱扎三刀,当场将死者扎死。案发后,被告亲属委托本律师为其辩护。本律师以正当防卫为由,为被告做无罪辩护。审理过程中在民事赔偿部分双方调解未果,被告未向死者亲属赔偿分文。最后法院以故意伤害致死,判决被告有期徒刑13年。二审仍被告亲属仍未赔偿分文,最后维持原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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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王建新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安徽乐业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403*********6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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